Wednesday, January 5, 2011

天主教祭祖禮規

文稿以及资料搜寻:嘉美姐妹

送走了2010年,很快地我们就来到了2011年了。
再多几个星期,我们即将迎接农历新年的到来了。
不知是在几年前,由一位神父的带领下,
我们堂区所庆祝的农历新年弥撒开始多了一个仪式-----祭祖礼。

身为摇篮教友的我很不明白,怎么我们天主教能上香呢?
懂事以来,无论是父母,还是主日学要理都教导我们不能“拜神”啊,
可是怎么我们能够上香?

随着年龄的长大,我渐渐明白这个道理了,我相信许许多多的教徒都不知道这些礼规。
所以我上网搜寻了一些资料,与大家分享分享。=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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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祭祖暫行禮規(台灣)

第一條:宗旨
一、為重申天主誡命「孝敬父母」的基本精神,激發教友孝親之情,從而增進其孝愛天主之德。
二、為澄清國人對我教會「信天主而忘祖宗」的誤會,並使教外人士,對我聖教友正確觀感。
三、為復興中華文化,崇尚孝道與「慎終追遠」的美德,使天主的福音得與我國的傳統文化融合。
四、為規正教友「祭祖」的正常發展,破除其迷信色彩。

第二條:總則
一、祭祀祖先,報答祖先恩情,要常為他們祈禱獻祭,祈主早賜升天享福以盡為人子者的孝道。
二、祭祀祖先,不得把祖先視為神明,顧不可焚燒冥幣,其祭禮可按照我國傳統習俗,加以教會禮儀融合施行。
三、基於以上原則,各堂區(包括堂區、會院、教會機關團體)之聖堂暨教友家庭之廟堂,均得於適當處所(以不與聖體、苦像、聖像混合一處為妥)設置祖先牌位及香案,做為感恩頌德和激勵孝思的象徵。

禮儀
祭祀祖先禮儀,分聖堂與家庭兩種如後:

一、聖堂祭祖儀式
(聖堂祭祖儀式參照我國現行國民禮儀範例第三十八條辦理)
每當我國農曆春節、清明節及教會所訂諸聖節、追思已亡節等,由主任司鐸宣告教友參與彌撒
為之釐重獻祭外,並得於彌撒後換著中國禮服(長袍),並由輔祭二人陪同至祖先牌位前,舉行
祭禮。

二、家庭祭祖儀式
(簡稱家祭,其儀式參照國民禮儀範例第四十四條辦理)
每當我國民間流傳,不含迷信色彩之年季節日,或家人老幼生日、結婚喜慶,以及亡者忌辰
等,教友家庭均可酌情從俗,在家庭祖先牌位前,適時舉行祭祖,以重孝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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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现在大家都明白了为什么我们能够上香吧?
其实对祖先上香只是一个表示孝敬的仪式,只要我们心没有其他的意念,
没有抱着崇拜偶像的心态去敬拜,那么上香给祖先是可以进行的。=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