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料搜寻:彭嘉美姐妹(转载自基督徒网站)
牧师向一个法官传福音,讲到人有罪,当悔改信神。法官很不以为然,说:“我经常指出别人有罪,当判多少刑,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有罪。”牧师说:“你真以为自己没有罪么?请先听我讲个故事:
某人来教堂礼拜,回家后发现自己钱包忘在教堂了。就急匆匆地来到牧师跟前查询,牧师说:“姐妹,不要急,刚才搞卫生时是有人拾到一只钱包,不过已经被我们打开看过了,你说钱包是你的,那么请你说说里面都有些什么?”那姐妹一五一十地说清楚了钱包里的款项。牧师认为确实无异,便把钱包还给了她。
故事并没有讲完。牧师接着说:
有一位女青年来礼拜,回家后发现自己丢了一样重要的东西,她摸摸胸口,发现自己的“心”忘在教堂里了,于是急忙返回教堂。牧师说:“的确,有人捡到一个“心”,但不知是不是你的,请你说说你的‘心’藏了些什么,以便对证”。那女青年就把心中诸如善良、友爱、正直等光明一面的东西都说了出来。牧师问:“还有吗?”青年人为了取回属于自己的“心”,只好硬着头皮把平时不愿说、不敢说、不想承认的一些东西都说了出来。她说,表面上我很大方,但我自己知道我心里的“嫉妒”是蛮强烈的,谁要是那一方面比我好一些,我心里就说不出的不舒服,就连自己姐姐比我长得漂亮些,我心里也常不是滋味。在人看来,我是一个规矩的女孩,可谁知道我内心深处藏有污秽的念头?……
牧师对法官说:“基督教对罪的概念不仅仅是法律意义的罪;法律追究人的行为,但神的律法却要追究到人的思想。”法官打断牧师的话说:“我懂了,从这个意义上讲,人人都有罪,我也有罪,的确需要悔改了。”
[想一想]
圣经中的“罪”,原义是“未中的”,即人的言行思想若不能“打中”(符合)神的心意,这都算“罪”。该做的没有做是罪,不该做不该想的在做在想也是罪。圣经指出人的罪,旨不在贬低人的价值,而是让人认识自己的本相,从而去依靠替人赎罪的羔羊耶稣基督,真正恢复人被造之初的圣洁形象和崇高地位。
[经文]
罗 1:28-29 “他们存邪僻的心……装满了各样不义、邪恶、贪婪、恶毒、满心是嫉妒、凶杀、争竞、诡诈、毒恨……”
罗 3:23 “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的称义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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